中共中央國務院曾于1980年頒發了《關于普及小學教育若干問題的決定》,提出了在8 0年代全國基本普 及小學教育的歷史任務,決定認為,中國人口眾多,經 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。
普及小學教育應從實際出發,決定對不同條件的地區提出了不同要求:
①在已經普及了小學,而且普及了初中的經濟文化 教育,并逐步提高升入高等學校的學生比例。
②在已經普及或基本普及了小學教育的小城市、縣 鎮和經濟比較發達的大城市郊區和比較富饒的農村地 區,今后首先普及初中,再逐步發展高中和職業技術教 .育。
③在小學教育尚未普及,掃除文盲的任務還待繼續 完成的居民分散的牧區、山區和邊遠地區以及經濟尚不發達的農村,今后首先努力普及小學教育,積極掃除青 壯年文盲。
在此基礎上穩步地發展初中和集中力量辦好高中,1985年5月27日頒發的《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 改革的決定》,進一步提出了在全國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 義務教育的要求和相應的措施。
中國將從自己的實,際情 況出發,因地制宜,采取多種形式辦學,以國家辦學為主 體,充分調動農村經濟組織和城市廠礦企業等多方面辦 學的積極性,鼓勵群眾自籌經費辦學。
在辦好全日制學校的同時,盡可能創辦一些半日制小學、隔日制小學、業 余小學、巡回小學和各種類型的初級中學。他們的學習年 限和教學要求可以不拘一格,同時注意教育質量。
普及教育使學生堅持讀滿修業年限并達到應有程度。此外,測功機為普及義務教育,中國已在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培訓師資的質量,并且很速度的提高教師的政治、經濟和社會地位。 |